關於延役者出國手續依據其年齡及就學狀況分為18歲前及18歲後兩類。 18歲前出國就學,因未屆役齡,不需申請核准即可出國就讀。 18歲後出國就學,則需取得國外學校入學許可後,向役政單位申請核准出境就學。

18歲前出國留學

可直接出境,但是出國後如需回台灣,需事先向學校申請2份在學證明(Enrollment of Certification),並且要求學校幫你在在學證明上面備註預計畢業年份,申請完後請帶著1份在學證明/護照/50美元左右的現金到當地台灣辦事處(例如:波士頓經濟文化辦事處 Taipei Economic & Cultural Office in Boston) 辦理文件證明,由於辦事處辦理文件須要3-5天的工作天,所以記得至少在回國前2周前辦理完畢。辦理文件時請跟內部人員說明需要申請兵役問題文件,內部人員便會提供申請表格並按照指示填寫,此文件是為了在你要回學校,出境時給台灣海關看的,所以千萬不要弄丟!請注意:回台灣時務必攜帶前述所辦理文件(文件會與你第1份在學證明釘在一起,請勿將兩個文件分開)及第2份在學證明
 

抵達台灣後,攜帶第2份在學證明和護照請再次洽戶籍地移民署辦理役男延役,移民署人員會在護照後面蓋章,印章上面如果有寫你的畢業年份,代表在畢業以前如需再回台,只需攜帶前述所辦理的文件就可以了。


18歲後出國留學

請在出國前3個月,洽戶籍地移民署辦理役男延役,進入移民署後跟內部人員索取”役男出國申請單”並按照指示填寫,辦理完後你就可以出國了(注意:記住這次的延役並不代表完成延役手續)。


出國後如需回台灣,需事先向學校申請2份在學證明(Enrollment of Certification),並且要求學校幫你在在學證明上面備註預計畢業年份,申請完後請帶著1份在學證明/護照/50美元左右的現金到當地台灣辦事處(例如:波士頓經濟文化辦事處 Taipei Economic & Cultural Office in Boston) 辦理文件證明,由於辦事處辦理文件須要3-5天的工作天,所以記得至少在回國前2周前辦理完畢。辦理文件時請跟內部人員說明需要申請兵役問題文件,內部人員便會提供申請表格並按照指示填寫,此文件是為了在你要回學校,出境時給台灣海關看的,所以千萬不要弄丟!請注意:回台灣時務必攜帶前述所辦理文件(文件會與你第1份在學證明釘在一起,請勿將兩個文件分開)及第2份在學證明

抵達台灣後,攜帶第2份在學證明和護照請再次洽戶籍地移民署辦理役男延役,移民署人員會在護照後面蓋章,印章上面如果有寫你的畢業年份,代表在畢業以前如需再回台,只需攜帶前述所辦理的文件就可以了。